关于2021年度台江区属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见职位信息栏) 二、招聘时间 报考者应在2021年8月9日8:30~8月12日17:30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之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六)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1年8月8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九)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或其他取得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福州市人社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十一)在职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名时未入学的2021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体检和考察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十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十三)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1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8月8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1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9届、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取得毕业证。 四、联系我们 扫一扫 | 客服微信 了解更多 | 行业招聘资讯 医招职达 让人才更有价值~
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台江区区属卫健系统9家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技人才23名。招聘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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